省政府直属县(18个省、直辖市县级市)
目前,行政区划管理体制基本为“州-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兵团)-地级市(自治州、地区、盟、师)-县(县级市、市辖区、自治县、旗、自治旗、林区、特区、团、农场、牧场、县级功能区)-镇(乡、民族乡、民族乡)。”省直管县”如河北省:辛集市、定州。河南省:济源市(单独列出,具有市级行政权限)、巩义市、兰考县、汝州市、滑县、长垣县、邓州市、永城市、固始县、鹿邑县、新蔡县。江西省:共青城市、瑞金市、凤城市、鄱阳县、安福县、南城县(江西省为直属试点县)。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沂源县、潍坊市:安丘市、临朐县、济宁市:泗水县、金乡县、鱼台县、汶上县、梁山县、微山县、泰安市:宁阳县、东平县、日照市:莒县、五莲县、临沂市:郯城县。聊城:莘县、冠县、临清、阳谷县、高唐、滨州:惠民、阳新、无棣,菏泽:曹、鄄城、山县、成武、巨野、运城、东明。天门市、仙桃市、潜江市、神农架林区直属湖北省管辖,各县市直属海南省管辖,县级市直属新疆自治区管辖(上述“师市一体化”城市由新疆兵团管理),所谓“省管县”体制是指省与省之间的行政关系, 市县已由现行的“省-市-县”三级制改为“省-市”“市政府直属镇、街道”,这里所说的城市是指地级市,如东莞、中山、嘉峪关、儋州等,是目前中国仅有的四个“直地级市”。 最后一个“市(县级市)直管村社”,目前浙江省温州市管理的县级龙岗市只有一个。
这三种模式都是为了简化一个行政层级,但哪一种更科学合理呢?除了专家会议的讨论,广大网友也是争论激烈。优点是降低了管理水平,扁平化管理简化了财务支持人员,降低了管理成本,提高了管理效率。缺点不一样。对于现有的“市管县”行政管理模式,批评者认为其管理效率过低,不利于充分发挥县级政府在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中的主要职能。对于“地级市直管乡镇”的弊端,批评者认为,直桐子的地级市模式实行了几十年,但并没有普及,反而越来越少。比如,智通子的前两个城市三亚市、三沙市相继设立了市辖区。原因是国家规定只有设区的市才有地方立法权,而直桐子市不是设区的市,所以这方面的弊端很明显。至于“县级市直属村和社区”,目前只有龙岗市在试点,实际效果如何还不容易下结论。
先说直接管镇。这里的“市”是指地级市,管镇城市的代表是东莞模式,包括广东省东莞市、中山市、海南省儋州市、甘肃省嘉峪关市。由于珠三角地区经济的快速发展,“市管镇”的模式受到很多人的高度赞扬。东莞之所以实行市镇市级管理,是因为取消“市辖区”一级政府可以赋予乡镇政府更大的自主权,而地级政府直接管理市镇本身的权力和灵活性也在增加,符合改革开放初期的情况。但这种优势是不可持续的。随着经济的发展,新的产业不断出现,老的产业也会产生新的业务,城市人口本身也在不断扩大。因此,管理压力越来越大,需要处理的政务数量和级别也越来越高。比如一个小城市可能不会遇到大型外资企业在城市大规模设厂的问题,但是发展到中等城市就有可能出现。此时,原级别可能无权批准此类事项。这往往导致需要请上级政府审批,一个项目“来回跑”到几十个部门审批的问题就出现了。最大的表现就是东莞不断扩大城镇的力量。其农业税取消后,乡镇政府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职权很小。他们基本上属于面向农村、解决三农问题、负责维护稳定、教育和医疗的政府组织。然而,珠三角高度城市化,但乡镇政府却要肩负起发展城市的责任,很多镇村在法律上没有城市管理审批权,形成了“小马拉车”的尴尬局面。这种矛盾导致东莞不得不扩大城镇的权力。因此,这些“经济强镇”成为了现实意义上的市辖区。但由于东莞直属镇太多,效率降低。许多城镇在财政和资源分配上不容易达成一致。对于一个沿海大城市来说,效率就是生命,几十个镇不容易统筹,效率严重降低。因此,起初市镇的市政管理可以省下“区”的级别,但为了处理政务,必须将市镇变成实际意义上的市辖区。我为什么要知道今天?为什么不从一开始就探索撤销乡镇政府和直辖社区的改革?即使城镇在全国范围内由城市管理,最终的结果也不过是以同样的方式将市辖区的名称改为“镇”,反而被迫增加大量的政府机构,浪费行政资源。相反,如果缩小市辖区的规模,使之成为直接管理的社区,不仅不会有太多额外的市辖区,而且会省去“下放权力到城镇”的额外步骤。从本质上来说,“分权”并不是一件好事,因为它颠覆了宪法赋予每一个行政级别的权力范围,这是违宪的。把权力交给基层表面上是简单的管理和权力下放。说白了就是财务和人事的变动没有经过讨论和互相扯皮,让升级的地方升级不了,老制度只能维持,但给点权力安慰。这种改革不值一提。因此,城市管理城镇是不切实际的。
再说了,省管县。这也是不科学不合理的。省管县论的支持者在国内不在少数,声势也不大。在许多涉及区划的论坛上,省管县被包装成政治正确。很多低质量的用户经常会强迫其他用户支持省管县,一旦不同意,就会立刻用粗话攻击。并臆想编造“市民”勾结伤害“县民”的谣言。“县民”必须“独立”,才能不被地级市“吸血”,让他们直接归省管。这种幼稚的话没完没了。即使是高水平的网友提出的支持省管县的理论也是盲目的,存在很多误区。先梳理一下省县支持者的误解。
误区:省管县简化行政层级,提高行政效率。反驳:看似降低了行政级别,却没有考虑人工成本。即使电脑能瞬间计算出几十个县的数据,省长先生的大脑也很难在一秒钟内详细掌握每个县的情况。即使在先进的技术条件下,只要有人有信息不对称。州长对这个县的了解肯定会比不公开要长。在省直管县,省尚未了解县域经济的情况下,粗暴干预必然导致打破地级市原有规划。这就造成了“重复建设”“今年修路明年刮路”“今年建厂明年取消”的问题。虽然纵向行政级别有所下降,但横向来看,由省管理的行政区数量有所增加,这增加了省的负担。由于县市差异巨大,也增加了省政府安排全省经济发展计划的难度。一般来说,省管县并不能提高行政效率。相反,取消乡镇和街道办事处可以提高效率。
误区二:“市吃县”“市刮县”情况严重,省直管能让县发展好。反驳:市县争利有两种情况。第一,恶性竞争完全可以通过立法和上级监督来完成,不需要通过修改行政区划来解决。第二,利益竞争。没必要阻止它。市场经济条件下,永远不会出现“人人幸福”的局面。挣钱的人必然会赔钱。企业和资本选择了城市,离开了县城,城市对县城的剥削造成的县城经济问题,不应该受到指责。如果是的话,美国工会指责中国人抢美国人的饭碗合理吗?同样,即使省管县,省的统一规划也不可能让每个县都赚大钱。省里要发展国家级项目,比如开发矿产资源、油田,就必须照顾国家利益,县里不可能不节制地赚钱坐以待毙。那么,到时候是批评“省吃县”、“省刮县”还是批评“省废县直辖”是众所周知的呢?
误区三:县城离开城市,经济会发展得更好。反驳:县域经济能否发展好,取决于经济法,而不是属于哪个政府机构。在现代社会,作为第一产业占很大比重的地方,县城必然要承受剪刀差,只有低价出卖劳动力和资源,换取城市的资金、技术和市场,才能发展起来。农村经济以城市经济为中心,在经济上成为城市的附庸,这是经济规律。城市化是指人口、资本、土地集中在城市,第一产业向第二、三产业转化。而不是反其道而行之,县域经济必然依附于城市,很可能被城市“吞并”或发展成为“卫星城”。这是经济规律使然。中国古代“省治县”的格局——县制无法恢复。即使在古代,只要经济发达,特别是商业繁荣之后,中原王朝往往会增设一级行政区划,如都道府县。一级行政区县分离,中间增加新的行政层级。而且,县城离开城市只是行政上的离开,但经济并没有离开。县级会阻止农民工进城吗?不,所以县仍然扮演着劳动力和资源提供者的角色,仍然是城市的附庸。离开一个县不仅很难真正离开,还会影响地级市的整体规划,破坏其金融体系。
综上所述,我们要明白,作为现代社会,县市永远不可能是同一个,他们分工不同,相互合作才是王道。行政层面要参考经济实力,而不是搞行政粗暴干涉经济法的蠢事。但目前县级直管村和社区还不能得到试点结果,需要一段时间来证明是否科学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