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方到站:罄竹难书。
“罄南山之竹,书罪未穷;决东海之波,流恶难尽。”
——《旧唐书·李密列传》
李密出生于四世三公的贵族家庭,隋末天下大乱时,他加入了瓦岗军。当时率领瓦岗军起义的首领翟让,在李密的建议下,在荥阳大胜隋军,对隋炀帝政权造成沉重打击,威震天下。后来,由于李密屡立战功,在瓦岗军中的声威大振。翟让欣赏李密的才华,自觉不如李密,于是禅位,推举李密成为瓦岗军首领,封为“魏公”。李密则任翟让为司徒。
翟让的哥哥翟弘是个粗人,他对翟让说:“弟弟,在瓦岗军中,你的功劳最大。天子你可要自己当,怎么可以让给别人呢?”翟让听后哈哈大笑,也没怎么当回事。但是这件事被李密安插在翟让身边的亲信得知,告诉了李密。李密听说后,很是恼火,决心除掉翟让。最终,李密为了巩固自己的地位,杀掉翟让,之后亲率大军,进攻洛阳,意图称帝。
也就是在这时,他的手下祖君彦为他起草了一篇檄文,列举了隋炀帝弑父篡位、荒淫乱伦、荒废政事、营建宫殿、苛捐杂税、巡幸无度、穷兵黩武、拒谏戮忠、卖官鬻爵、背信弃义十大罪状,这也就是传诵千古的《为李密檄洛州文》。
其中写道:“以上十条罪状中犯上一条,没有一个不亡国的。天下百姓都知道隋炀帝跟商纣、夏桀一样,应该灭亡了。用光南山的竹子,也写不完他的罪行;引来东海的水,也洗不清他的恶迹。”
可是瓦岗军并未成功,最终被王世充打败,李密也向西投奔李渊去了。
释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