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写过很多次,很多国企和集体企业的下岗职工在领取养老金之前,基本上都是城市里的“贫困户”,因为他们大多五十多岁,没有土地,没有工作,没有工作,没有门路,还生病,还要打零工交社保。他们很多人已经在挣扎了!如果在政策上,允许他们在服役30年或者55岁以上(男女平等)自愿退休,对他们来说就是最好的帮助!
有些人可能会质疑。首先,他们都在55岁退休。这会增加我们员工的负担吗?第二,让他们都在55岁退休。企业缺少体力劳动者该怎么办?谁来做这项工作?
我觉得社会上有些疑惑是正常的,要善于辨别是非。我的意见是:允许下岗职工55岁或者工作30年自愿退休,不碰任何人的奶酪!而且会有很好的社会效果!原因如下:
1.是对这一群体在企业改制重组中所作牺牲的适度补偿。
事实上,这个群体,在企业改制之前,拿着低工资,为企业努力了很多年。在改制、重组、破产的过程中,他们别无选择,只能下岗失业,少部分领取象征性的补偿费,更多的直接下岗失业,一无所有。可以说,他们的贡献是在国有和集体资产的原值,但在被迫下岗分流后,他们与国有和集体企业断绝了关系,他们是国有企业和集体改革的牺牲群体。
所以对于这个做出了牺牲的群体,只允许他们55岁以上自愿退休,不用打零工生存。即使他们领取的养老金较低,也是对他们多年牺牲的一种适度补偿。他们的提前退休养老金并不是来自任何人的馈赠和转让,而是来自他们在国家财政上的奉献和特色,这一点没有触动任何人的奶酪!
2.这个群体被裁员后还要承受压力,艰难生存,实在可惜。
我在调研中发现,这个群体下岗后,为了改革稳定,基本上默默承受了巨大的生活成本,他们在城市里从事三轮工作、摩托车驾驶、摆摊,更多的时候是打零工、派遣工、外包工。他们收入不高,不稳定。经过多年的努力,他们全身都生病了。他们必须自费支付单位在社会保险费中应该承担的费用。此外,他们很难生存。任何一个有清晰视野和良知的人,都应该能够观察到自己的困境!
所以,允许这个群体在服役30年或者55岁之后退休,是对他们艰难生存的一种同情,是文明社会良知的体现,根本不触及任何人的利益。相反,让他们摆脱沉重的体力,晚年领取养老金,是对社会稳定的一种贡献,这又会拿谁的口袋呢?
3.这是对成千上万个小家庭未来的投资。
让这些就业和生活有困难的下岗职工及时退休,让他们及时回归家庭,或者自己治病,或者做家务,照顾孙子孙女。这些都是对千万小家庭未来的投资,让这些大龄劳动者回归家庭,是对年轻人找工作、成家、养孩子的巨大支持!否则,祖父母必须工作才能生存。我们社会的普通工人家庭靠什么生三个孩子?
同时,让这一弱势群体提前退休,可以有效扩大国内消费,腾出一批工作岗位。至于担心以后没人愿意做那些工作?我觉得只是表面文章,不知道为什么:只要社会真的需要,企业愿意,只要给高工资、好福利、好工作条件,怎么会出现员工短缺?
欢迎留言@中国建筑观学会。说实话,说实话,我们用更接地气的方式讲述了中国乡村振兴和高质量发展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