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新招一位女孩,月薪18000,28岁单身,试用期没过,怀孕了。领导知道后,马上发飙,当着众人的面辞退了她。
事情是这样的,公司因为人员变化急需要招人,刚好一位女孩过来应聘,女孩各方面条件都很优秀,老板一边点了点头,一边又小心翼翼的问:近期没有结婚或者怀孕的打算吧! 女孩点了点头。
就这样老板以为捡到了宝,开心的通过了她的面试,可是女孩试用期没过就出事了。原来这女孩在试用期突然发现自己怀孕了,为了能过试用期,保住工作,就偷偷瞒着,但是这是瞒不住的,她肚子越来越大,终于被发现了。被发现后,领导对她这种隐瞒和欺骗非常生气,当着大家的面,通知她马上离职,第二天就不用上班了。
她很委屈的为自己辩解:自己入职时也没怀孕,只是在试用期才发现怀孕,只是为了保住工作,才选择隐瞒。可领导不管她怎么辩解,还是坚决辞了她。看到留下来无望的她,只好要求公司按照国家规定走,按照开除给赔偿金。领导也不同意,表示女孩欺骗隐瞒在先。
没办法,她只能打电话到劳动局投诉,劳动局工作人员给其劳动仲裁,电话给公司领导。
领导给劳动局大吐口水:“她入职说自己单身,试用期刚过没多久,她才说自己怀孕。这是明显的欺骗隐瞒,而且上面老板也在骂我,我也没办法!”后来劳动局还专门派人来公司调查,情况属实,女孩在这种情况下也不好意思在公司待了,当时就收拾东西走人了。
说实话,职场女性确实不好做啊,对于领导的这种做法,我们同事有支持的,也有鄙视的。支持者认为,公司也不容易啊,而且提前就问了情况,这女孩明明有对象还撒谎,过了试用期才说怀孕。这是碰瓷!鄙视者则认为,职场女性本就就很难了,公司应该多点理解,别做的这么绝。
关于这件事,你怎么看?
作者:媒体招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