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城市,原名凤凰市,隶属于辽宁省丹东市。位于辽东半岛东部,濒临黄海北岸,为省辖县级市。凤城北邻本溪满族自治县,南接丹东市镇安区和东港市,东临宽甸满族自治县。截至2013年底,凤城户籍人口59万人,有满族、汉族、蒙古族、回族、朝鲜族等24个民族,满族人口占75.1%。凤城辖3个街道、18个镇,其中行政村201个。有沈丹铁路、凤商铁路、沈丹高速等交通路线贯穿凤城。凤城名胜古迹众多,旅游资源丰富,有国家AAAA级风景名胜区凤凰山、大梨树村、东塘圣泉度假温泉、玉龙湖景区等旅游景点。凤城市已被确定为板栗生产基地和辽宁粮油检验监测站。2011年,凤城首次进入“中国百强县”行列,在东北30强县中排名第87位、第10位。2018年6月5日,被全国普法办评为第四批“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
历史的发展
从长白山到黄海北岸,有一座突兀的山,即凤凰山。山下有一座城,名叫凤城。[1]
2万年前,凤城就有人类生活(在童渊元宝镇发现了一个有人类生活痕迹的洞穴),出土的文物清晰地记录和见证了这段历史。古城遗址和文物都是考证出来的,这在东北很少见。[1]
公元前128年(汉武帝元元元年),设立武祠县,属辽东郡管辖。武城位于大宝蒙古镇北山村组古城遗址(一是位于凤山管理区利民村刘家坡子古城遗址)。[1]
公元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元年),王莽将武慈县改为桓慈县。
公元404年(东晋元兴三年),东北古老的少数民族高句丽从辽东分离出去,建立了吴城(也称居住城)。吴建在凤凰山上,凤凰山的山城。[1]
辽朝设陇原府、陇原县,都道府县驻陇原城(凤城古城旧址)。龙符辖兖州、周目、贺州、隆源县、惠农县。[1]
1011年,辽圣宗访陇原城,撤销陇原府、陇原县,设开州、开原县,州县驻开原城(凤城古城旧址)。[1]
1014年,辽圣宗将周爽、汉州一千多户迁往开州,撤销开州,设立开封府,治开元县。[1]
1018年,开封改名开州。明代定辽杜威(驻辽阳)管辖,后明定辽有为由辽阳迁至凤凰城。1644年(清顺治元年),设立凤凰城守望者(正三品,军政机构,相当于市级建制),面积2.9万平方公里,人口10万人。[1]
1687年(清康熙二十六年),凤凰城的卫队成立,黄白红蓝八旗官署归奉天将军管辖。[1]
1876年(清光绪二年),凤凰直隶堂建立,辖岫岩州、安东县、宽甸县。[1]
1877年(光绪三年),奉天东部驻防路(简称东路)设在凤凰,下辖凤凰直隶厅、兴经厅、岫岩州、安东县、宽甸县、通化县、桓仁县。[1]
1914年(民国3年),全国统一县名。因与湖南省凤凰县同名,民国政府批准改为凤城县。[1]
凤城
1985年,经国务院批准,撤销凤城县,设立凤城满族自治县。
1993年9月16日,根据丹东市政府的请求,辽宁省政府发布了《撤销凤城满族自治县设立凤城市的请求》,并上报国务院。
1994年3月8日,经国务院批准,撤销凤城满族自治县,设立凤城(县级)。[1]4月8日,丰城满族自治县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决议,撤销丰城满族自治县设立丰城市。5月19日,凤城举行撤县建市的隆重庆祝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