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还有话要说(郭震找到了,我有话要说)
经过24年的寻找,骑了10多辆摩托车,跑了50多万公里,郭终于找到了他被拐的儿子郭震。作为一个聊城老乡,看到他们父子重逢,似乎取得了大团圆的结局,我真的为他们高兴。但我想说,郭震的养父母打算怎么办?即使他们有养育郭振的善心,也是从绑架嫌疑人手中买下了郭振,而不是去接他或者收养他。没有买卖,没有伤害,他们从一开始就犯了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条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行为。本罪的客体是被害人的妇女、儿童不是被买卖的,客观方面是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行为。根据刑法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我们国家现在讲“四个全面”,其中一个就是全面依法治国。希望国民 *** 点亮法律之剑,相关部门据此起诉郭珍养父母,做好文章的后半部分,把公平正义还给世人,为这起拐卖事件画上一个满意的句号。@胡锡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