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不怕(“天不怕,祖宗不怕”)
论宋代中央集权的活力与停滞,各级权力结构的分离与集中,“守内守外空”格局的发展,文武制衡的形成,官僚机制运行过程中上下左右的维系,乃至赵宋的兴衰,到处都会遇到所谓的“祖宗之法”。
宋朝历史上许多麻烦的结就在这里。或许可以说,没有对“祖宗之法”的深刻理解,很难通过表面问题真正揭开宋代政治史的神秘面纱,同时也很难真正把握宋代制度史的本质。
宋人心目中的“祖宗之法”是一个核心精神明确而稳定、层面广泛的复合体。它既包括治国的基本方略,也包括统治者应该恪守的态度。它既包括维持约束精神的规则和设施,也包括不同层次的具体章程。
从根本上说,是当时文化传统、政治、制度相互作用的结晶。其出发点是“防弊”,主要目标是保证政治结构和社会秩序的稳定。应该说“祖宗之法”是赵宋多年的动态积累和汇聚。在古代历史上,历代开国者颁布的具有自身特色的法规,往往被称为“祖宗之法”,甚至是“祖宗之圣教”。引用祖先朝代的法规作为事务的统治标准,这种做法在以前的世代也存在,而不是在宋代首次出现。但它被浓缩为至高无上的原则精神,被提升为一个王朝神圣的政治召唤,大到朝廷决策的依据,小到官员的任用。宋朝是最突出的一个。这种频繁引用先人的做法对后来的元明清时期的政治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在宋代,“祖宗法”有多种不同的表述,如“祖宗法”、“祖宗家法”、“祖宗制度”、“祖宗法典制度”等。很多说法的共同点在于对本朝历代帝王法令一贯精神的缅怀和敬仰。本文总结了宋太祖太宗时期的法度和精神,称之为“祖宗典故”和“祖宗律令”,并将其作为治国的准则,始于北宋真宗时期。
这面旗帜的直接创造者应该是李陵、宋代著名的“贤相”王旦,以及一批致力于治国的文人。虽然宋代一些士大夫在诗词中引用周武王的话,如“守祖武德”、“成王不忘”、“不背祖德”等,作为奉行祖训的理论依据,但实际上“祖训”在当时提出,显然不是光大儒学的直接产物,而主要是长期的。如何确保长治久安,使宋朝不至于成为五代之后的第六代,一直是萦绕在宋初统治者心头的重大课题。从宋太祖的生活开始,他就经常和他的官员谈论如何让后代遵守建国以来制定的法规。
绍兴初年,宰相吕颐浩曾向宋高宗说起 *** 时代的一件事:我看过太祖和赵普写的几百本事书。其中一人说:“我和大清定要闹着闹着取天下,我们所创之法,子子孙孙若能守,便永垂不朽。”在开宝九年(976年)宋太宗即位的圣旨中明确规定:始皇帝创业二十年,凡事未雨绸缪,物尽其用,有一定的纪律性,一切如常。听话,不敢逾越。唐太宗即位,常遭非议;他的管理风格也不同于毛。但作为五代培养的最后一代精英的代表之一,他凭借自己的从政经历,继承了兄长开创的稳定之势,成功杜绝了国家内部再次分裂的可能。从宋代“文治”传统的形成过程来看,唐太宗的所作所为比太祖的影响更为直接。太平兴国八年(983年),唐太宗对群臣说:中国自唐以来,一直在海上分裂,五代的世代数特别多,大臣的后代很少沿袭父辈祖先的传承。虽然我没有我那么贤惠,但是我勤于求治,从来不敢放松自己。我以纵情声色为戒。也是后人向河北穹学的长远之计,让皇族永运,臣子世袭。
道光元年(995年)八月,唐太宗立三子寿王为太子,改名赵恒。当时他抚着儿子的背,特别解释改名的深意:“我要儿子有常德,比他的路长。”这件事对真实的赵恒有着深远的影响。他当了皇帝后,曾建议破坏旧 *** ,他以此事为由拒绝。
也就是宋真宗即位后,曾经写过一本书强调:之一,我们要在普通的王朝中执政,要遵守条条框框,不要怕倒台。此后,在仁宗元年(1022年),他说:“奉夙圣面,备讲道,并制定一切维护规章制度,并遵守之,不可堕落。”雍正帝嘉祐八年(1063年)的上谕中也说:“奉夙圣面,备讲道,在于共政。
这种标准化的语言不仅肤浅,而且为当时的国家政局定下了基调。北宋建国后,在纠弊防弊的基础上,通过创制法律、建立制度,形成了一套针对性、务实性的治国方略。宋初通过分阶段目标集中、“以纲为主”、注重维持制约等一系列措施,相对顺利地再次实现了中央集权,这说明在长期的乱世中磨练出来的领导人在政治上不断走向成熟,也给了赵、宋不同于五代的开国氛围。对于这一根本性转变的实现,北宋统治阶级和士人都有很高的历史成就感。应该说,北宋初期的许多制度,并不是蓝图绘就后的完全重塑,而是适应新的形势,在唐中后期以来各种制度的基础上逐渐变化的。
实际上,宋代的“祖宗之法”既不是事先完全制定的,甚至也不是在太祖、太宗两朝完成的。这不是一两个祖先主观构想的结果,而是随着时代的发展,通过不断的整合和确认而丰富起来的。在晚唐五代戏曲的社会转型过程中,”清流”、”浊流”、”文学”、”吏治”、”文章”、”经典”等学者之间的传统分野受到强烈冲击。北宋前期,决策层的成员虽然往往是以学者起家,但大多善于为官,有处理事变的实践经验,但观念不是很强。比起一般的道德问题,他们更关心现实政治。
他们大多以真诚、勤奋、深刻的沉默和礼貌而闻名;其中的佼佼者,如“学术所知甚少”,笃定深刻的赵普,“识大体,多识旧章”的吕端,谨慎端庄,谨小慎微防微杜渐的李陵,素有“有中华文化,负国家之事”,“为官儒,为国之仪”之称。他们是所谓“祖宗之法”的参与者和忠实捍卫者。或许可以说,它们是祖先法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其“人格化”的体现。“祖宗之法”在一定程度上是通过他们的言行体现和执行的。
“祖宗之法”整体被奉为神圣后,宋人对祖宗之法的认识越来越机械和停滞,建国初期注重现实的合理务实取向无法发扬光大。而真正以天下为己任,有气魄的政治改革家,往往有违先人之法的嫌疑。